
关于印发《新疆公路工程路基石方开炸及
隧道开挖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新交建管〔2025〕56号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我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完成了《新疆公路工程路基石方开炸及隧道开挖补充预算定额》(以下简称“补充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补充定额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管理,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负责。请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书面报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年7月18日
文件原文:
https://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jxx/202507/ffb9b8fe057544cf9074a6088d21a1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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