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山东、山西三个省接连发文,力推“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看起来是工程结算领域一件不大不小的事。表面上是规范流程、防止扯皮,但背后其实藏着一些值得琢磨的东西。



工程结算拖、扯、赖,几乎是建筑行业的老大难。一个项目干完,钱却迟迟结不了,表面卡在“争议”上,其实往往卡在“意愿”上。无争议价款先行支付,相当于把“没得吵”的部分先拎出来付掉,有争议的部分再慢慢掰扯。这招看似简单,但背后是一种思路的转变:不把结算当成一个“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整体,而是拆开处理,能快则快。
有人说这是政府出手“管结算”,我倒觉得更像是“拆雷”。过去发包方常以“有争议”为由拖着整笔钱,承包方资金压力大、工人工资发不出,矛盾越拖越深。现在先把无争议的结清,既缓解了企业现金流,也减少了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的连锁反应。
三份文件里都提到“不得以审计未完成等理由拒绝支付”,这句话很关键。它堵住了一些单位习惯性“以审代拖”的后路。结算归结算,审计归审计,不能混为一谈。这也倒逼发包方在过程中就把账算清楚,而不是等到最后再“秋后算账”。

不过话说回来,政策落地关键看执行。无争议部分怎么界定?谁来判断?如果一方故意制造“争议”又怎么办?这些细节如果没打通,政策就可能悬在空中。特别是跨部门协作、信息互通、信用约束这些配套能不能跟上,决定了这个机制能不能真正转起来。
建筑行业不缺文件,缺的是能把文件“做实”的机制。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像是一剂温和的药方,不治百病,但若能精准落地,至少能缓解一部分“结算难”的顽疾。它不是万能钥匙,却可能是一把解开局部死结的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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