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工程》等3部定额的通知
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工程建设计价需要,完善计价依据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厅组织编制了202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工程》《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装饰工程》《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经2026年第3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同时停止执行。
自2026年9月1日起,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所发出的招标文件,签订的施工合同应执行202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2026年9月1日以前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定额使用的动态管理,定期发布人工费调整系数、人工单价和材料价格信息,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保证新定额顺利执行。
本定额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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