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8号)精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经市住房城乡建委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缓开展2026年度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我市第四轮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继续有效,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依据。
三、我站将在市住房城乡建委指导下,积极做好与国家统一信用评价体系的衔接工作,待国家层面出台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一信用评价规则后,及时开展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6年8月26日
文件原文:
http://www.cqsgczjxx.org/Pages/CQZJW/Detail.aspx?guid=9be2e1a5-2663-4278-b83c-ad4e3fe95d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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