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公示了广东某集团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蓬江城管执二罚字﹝2026﹞8号显示,经查明,广东某集团公司单位作为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大楼项目的施工单位,在承建期间,制作并提供了内容不实的桩基工程混凝土运输单据、施工记录及验收资料,并据此编制虚假的工程造价文件,虚报进度计量金额349.88万元,已构成出具虚假建设工程造价文件的违法行为。
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8.875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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