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

各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水总函〔2023〕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的执行情况,为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计价行为,经研究,对《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中的有关内容和标准作适当调整和补充,现予以颁发。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浙江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联系电话0571-86827375。

附件: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图片1附件1.《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补充规定(一).pdf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图片2附件2.《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勘误.pdf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2月25日


文件原文:

https://slt.zj.gov.cn/art/2025/2/28/art_1229229426_5469611.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造价说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admin
  • 本文由 admin 发表于2025年5月29日 14:29:12
  •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软件资源等内容均为第三方作者提供、网友推荐、互联网整理而来(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 《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