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造价总站发布:《关于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低价竞争风险提示平台的通知》
内容如下:
浙建站市〔2025〕9号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促进咨询市场健康发展,提升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导则(试行)》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低价竞争风险提示平台(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平台”)。现通知如下:
一、风险提示项目范围
二、风险提示项目报送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立对外征集低价竞争线索渠道,整理汇总本地低价竞争项目信息(详见附件1),每月底前向省造价管理总站上报。
省造价管理总站依托“浙江标准造价网www.zjzj.net”发布工程造价咨询低价竞争风险提示。
三、风险提示工作方式
2.项目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向业务委托单位发出风险提示函并抄送省造价管理总站和企业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详见附件2)。
3.被提示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在出具后1个月内报送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并列入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重点检查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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