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发布中标公告3个月后,参与该标段评标的5名评标专家遭到了处理!
5名评标专家被处理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5月7日消息,评标专家彭某国、杜某芳、敬某勇、罗某梅、李某5人参与万源市竹峪镇2023年自然村通硬化公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
决定对5人负面行为记6分,并禁止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5年1月20日,评标专家杜某芳(证书编号:51015531)、敬某勇(证书编号:511741846)、罗某梅(证书编号:510135208)、李某(证书编号:511652428)、彭某国(证书编号:511219025)在参与万源市竹峪镇2023年自然村通硬化公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的规定 ,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5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彭某国、杜某芳、敬某勇、罗某梅、李某的负面行为记6分,并禁止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 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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