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环境,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标投标工作,我厅制定了《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使用。本示范文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联系人:俞翔 电话:0991-8837428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25日
文件原文:
https://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288/202507/c1ea9f9f75594cdeb74b6a6fc7f109f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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